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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阳光通道招标书第三次
因疫情防控需要,海门区中医院拟增加阳光通道,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能力的供应商(厂家)参与投标。
- 标的金额:21000元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全院三处地方需设置阳光通道;1、传达室;2门诊;3、核酸检测处(具体见附件清单)
序号 |
项目 |
数量(平方)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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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传达室 |
5米*2.1米=10.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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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诊 |
3米*10米=3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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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核酸检测处 |
3米*4米=1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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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2.3米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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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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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体框架为8*8方管,厚度为2.0,副梁4*6方管,厚度为2.0;
3. 高度为2.2-2.3米,地脚板固定;
4.主体框架焊接成型,表面喷漆处理;
5.顶板为10mm湖蓝阳光板;
6.收边条为铝合金,表层连接处防水处理。
四. 服务要求:
4.1整体保修2年;
4.2为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施工时必须错开高峰期;
4.3中标方保证安全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包括人员、设施设备)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质保要求
5.1工程完工后中标方不得拖延维修时间,2小时内响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不到现场进行维修或24小时内未修复,医院有权聘请第三方单位维护,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由此导致医院产生相关损失,由中标方全额赔偿。
5.2由于投标方未能及时响应或能力不足,不能及时进行相关维护,中标方1年内不得参与医院投标。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七、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低者中标,如遇报价相同,抽签决定中标者。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4. 报价单准备两份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注意事项
1.不得选择性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其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单项报价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做废标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投标金额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4、投标金额包括:招标清单中所有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搬运费、各种保险费、施工建设费、管理费、利润、意外伤害费、处理垃圾费、税费等一切与其相关的费用。
*5、本项目维护期为二年,保修响应时间2小时,如果超过响应时间,本院有权直接委托他人处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付款方式: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无息)相关款项,付款时须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备注: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实地考察,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可能有误差,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投标截至日期:在开标前30分钟开始递交接收投标文件,至截止时间止。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5日09:00,海门市中医院行政一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
(1)份数:投标文件一份;
(2)格式详见后附件。
八、联系方式:0513-82113289 郁先生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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