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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中医院排污许可证污染源监测及上报竞争性谈判(第三次)
- 项目名称:海门区中医院排污许可证污染源监测及上报
- 限价:25000元
- 报价内容:
项目 |
类别 |
每点天数(天) |
频次 |
总频次 |
单次采样费 |
单项分析费 |
备注 |
悬浮物(废水) |
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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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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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所列项目与实际需要可能有偏差,具体所检项目根据医院排污许可证副本项目要求安排检测。(医院现有Ph、COD、氨氮、流量24小时监测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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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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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生化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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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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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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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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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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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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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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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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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氰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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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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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大肠菌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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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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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废气) |
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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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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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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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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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气(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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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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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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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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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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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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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车辆费、税费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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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报表填制费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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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填报 |
报告编制费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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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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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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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生产资格。
二、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养老保险证明、诚信承诺函原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 海门区中医院行政楼底楼会议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8月3日上午9:00分。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海门区中医院,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货物费、安装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 25000 元人民币。本次报价将进行二轮报价以首轮报价的最低价为最高限价进行二轮报价,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7.投标前,投标方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作任何工程量的增加;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付款方式:一年维护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款项。
9.中标供应商必须和我院签订维护合同,并报中医院备案。
10.投标时交投标保证金0元,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转为履约保证金。
11、中标方必须完成排污许可证上所列全部检测项目,并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如不能完成视为违约,医院有权拒付全年维护费,有权中止合同,相关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2、中标方必须保证在上级检查中提供完备的台账资料,如未能提供完备的台账资料导致医院产生损失等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损失。
13、每一年维护结束后,中标方必须把一年的台账资料整理好,交由医院后勤科,后勤科以此作为付款依据。
14、为确保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发生问题时能得到及时解决,中标方有义务对医院污水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指标进行及时反馈。
15、报价表中所列检测因子可能有误差,实际检测因子以排污许可证所列明细计算。
16、投标方必须详细列出各因子检测单价,如进行二次报价的,中标后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各因子检测单价。
17、如发生排污许可证检测项目变更,以实际报价单中所列单价进行结算。
采购单位联系人:郁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513-82113289
海门区中医院
2021年7月29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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