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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就[(采购中心监护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HMQZYYCG20240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采购中心监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0 日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QZYYCG2024006
项目名称:海门区中医院采购中心监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货物
所属行业:医疗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需让采购人在需求中单独提供)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供应商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首页→医院动态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0日9: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逾时,我院将拒绝接受投标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2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海门区中医院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公园弄12号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方式:0513-82113289
附件:1.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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