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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单位:海门市中医院
二、 工程地点:海门市中医院内
三、 项目名称:海门市中医院磁共振前场地改造工程
四、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 工期15天
六、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潢施工或个体相关营业执照。
七、 投标须知:
1、 投标人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
2、 投标时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
3、 投标人须法人代表到场,如委托代理要有代理委托书,投标人须带身份证。
4、 投标的价格包含一切与其相关的费用:垃圾运输、税收等其他费用。
八、标书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0日08:30至2018年12月17日09:00,地点:海门市中医院总务科办公室
九、 开标地点,时间:
海门市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4:00
十、 报价说明:
根据甲方提供招标内容,必须到现场勘查后一次性报价,具体施工要求与现场实际勘察及甲方的要求为准,本项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1.53万元整。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第一中标施工单位。若本项目不满三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两家则以首轮报价的最低价为最高限价进行二轮报价,价低者中标。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只有一家则直接进入竞谈。
十二、结算方式:以中标价为准,结算不作调整。
十三、付款方式: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医院总务科,联系电话:8211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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